想擺攤賣吃的,最重要的關鍵就是東西好不好吃...
不管攤位多小或多偏僻,只要好吃又衛生,就不怕沒生意!
客人的嘴巴是很挑的,很多朋友賣吃的做不起來的原因就是東西沒有特色,
只是能吃而已,談不上好吃!
所以不會有回流客,沒辦法達到客人向他的朋友去做宣傳,生意就每況愈下!
所以學到一個好的食品製作技術是最大的課題,好吃的東西你根本不需要去做廣告,
顧客間互相的訊息傳遞就會讓你的攤位要排隊購買了!
如果自身沒有家傳秘方的獨特口味,可考慮以加盟的方式獲得技術,再想辦法去改良口感!
記得,完成後的產品一定要請親朋好友試吃給建議...
另外,有朋友回應說要擔心警察開單...
警察開單其實沒甚麼好擔心的!罰單一張才1200元,
抓機率的話也許一個月也開不到十張罰單,這樣的金額遠低於承租攤位一個月的租金金額。
(夜市的小攤位租金大多每月二萬起跳)...租金反而較便宜!
要擔心的是選了太不合適的地點,被警察開了罰單後又不讓你擺,甚至要沒收攤具...
這才麻煩!